【題目】表見代理中相對人選擇權研究——兼與我國“通說”相商榷
【作者】崔健(bevictor伟德官网2013級碩士研究生)
【摘要】我國大陸的“通說”認為,表見代理中相對人可以在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自由選擇,或基于表見代理向被代理人主張代理的效果,或基于無權代理請求代理人承擔責任。然而“通說”對此的論證卻是千人一面,粗糙無力。本文即針對該相對人“選擇權通說”提出質疑,同時借鑒比較法上的讨論維度,從法條的規範性解釋、表見代理的法理分析以及當事人之間的利益衡量三個角度入手,最後得出否認相對人選擇權才是邏輯和價值取向上恰當選擇的結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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